正保会计网校咸林网校学习中心
来源:北京税务 发布人:学林网 发稿日期:2022-11-24
【问题】企业可弥补亏损的限额是多少?
【回答】除特殊规定外,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在可弥补期限内的亏损,可用企业当年实现的纳税所得弥补,没有弥补限额。
按照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9〕59号)第六条的规定,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合并,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=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x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。
打赏
收藏关注
上一篇:【实用】年底还有发票没收到,如何处理?
下一篇:对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有哪些基本规定?
《经济法基础入门直播班》
《初级会计实务入门直播班》
12月26日-12月26日
12月11日-12月11日
12月05日-12月05日